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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干部工作微信群管理制度

作者: 徐艺萍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/4/8 9:36:51    来源:老干部工作处    访问量:(0

为规范老干部工作微信群管理,根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《中共郑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移动互联网管理暨新媒体工作条例》(修订)相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工作微信群主要以发布工作信息和群成员之间的学习、交流等信息为主,并及时听取、反馈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工作微信群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。老干部工作处党总支书记、处长为本单位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副处长为主要责任人,各工作微信群应确定1名管理员,并按需要确定网络监督员。

处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掌握本单位工作微信群的相关信息,并及时做好教育引导。管理员要做好微信群舆情监控工作,发现不当言论应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、妥善处置。

三、加入本群的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退休人员(年长不能熟练使用微信者可确定1名家属)、老干部工作人员,拒绝其他无关人员加入。

四、群成员实行实名制。为了方便联系,可以备注手机号码。

五、群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、相互理解,在参与信息交流时,应当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。

六、群成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有关规定,所发布、转载信息要文明、健康、积极向上,传播正能量,弘扬主旋律。本人要对发布、转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发布和传播法律法规、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,不得在群里发布商业广告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,不得上传涉密、失实、不健康等违规内容。

七、群成员要严格遵守网络空间“七条底线”:法律法规底线、社会主义制度底线、国家利益底线、公民合法权益底线、社会公共秩序底线、道德风尚底线、信息真实性底线。要自觉维护学校声誉,不得发布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言论或信息。

八、管理员应密切关注已发布信息及其相关评论、回复。公开回复的问题,应坚持正面引导为主,对于特殊情况或敏感话题的回复可采用私信方式沟通交流,发现评论中有不当言论要及时向上级报告,迅速采取处理措施。

九、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群成员,管理员要及时进行提醒和制止。对于不听劝告多次违反的,管理员可以将其移除微信群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
十、未尽事宜,由处领导班子协调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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